■本报记者 傅苏颖
“互联网金融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不难看出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风险问题。”7月11日,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国家互联网金融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周宏仁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峰会上表示。
周宏仁表示,互联网金融大规模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把更多的社会资源配置到急需资金发展的小微企业,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有效地引导民间资本,并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使得广大民众能更好地享受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效应,同时,也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创新,起到促进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累计在3.1万家以上。我国累计的违规平台已经超过3200家,仍有违规平台1800余家在活动。
周宏仁表示,就互联网金融而言,现在还没有完善的规则可言,更没有完善的法制,道德也约束不了。互联网金融诈骗几乎已经涉及金融的所有领域,所有的金融骗局都有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高息。还有在“互联网+”掩饰下花样繁多的“旁氏骗局”,万变不离其宗。
周宏仁表示,不难看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已经暴露出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风险问题。一是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对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造成很大潜在风险。二是大量的非传统金融机构的涌入,根本不是以金融机构的名义在工商注册的。在没有风险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开展网络借贷这类高风险业务,卷钱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有的互联网金融巨头已经发展到大而不能倒的状况,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四是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用户的隐私数据和资金安全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同样影响社会稳定。
周宏仁认为,正是因为互联网技术本身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怎么样构造一个“互联网+”时代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这是金融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所提出的重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