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国家国资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部门发布了2016年报通知与要求。
另外,为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需要,财政部发布了12项新审计报告准则,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相关公告明确了资本市场相关主体实施新审计准则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本文分析2016年报审计监管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审计监管环境的变化和对执业的影响。
2016年报审计监管要求
关于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解读,请查阅致同的相关微信,本文仅就其他内容进行分析。
一、中注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就深化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以下对通知中提到需要审计中关注重点公司和关注的要点进行总结概括如下:
相关文件链接地址:
http://www.cicpa.org.cn/news/201612/t20161222_49396.html
相关法规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库查询。
二、国家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6年,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重点工作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国资委开展了成本费用管控、“两金”压降、“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根据2016年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布置培训视频会议精神提出的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对2016年度国有企业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重点关注点总结如下:
1、总体要求
(1)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严把审计质量。要把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严格坚守职业准则,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不得以管理建议书代替审计问题披露。
(2)加强组织,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强化主、参审所的协同配合,对企业的重大问题、重大风险要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3)充分发挥管理咨询作用,提供增值服务。及时揭示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还要提出管理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2、关注会计核算,提升信息质量
关注合并范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收入成本确认标准、资产减值、职工薪酬等方面的会计核算质量。
(1) 准确界定合并范围,杜绝企业随意调整合并范围;
(2) 要关注企业未经备案擅自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滥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手段调节年度间经营成果;
(3) 要严格收入成本确认标准,关注企业通过虚构合同的不实业务或循环交易虚做收入,关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
(4) 要认真做好资产减值测试工作,督促企业规范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防止通过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重分类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等手段人为调节利润,防止出现新的潜亏挂账;
(5) 要关注企业职工薪酬核算,防止工资总额之外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3、关注重点任务,提出管理建议
针对国资委开展了成本费用管控、“两金”压降、“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提出管理建议。
(1)认真梳理分析各类成本费用项目,排查不合理、超标准的开支项目。
(2)重点关注库龄、账龄较长的存量“两金”是否得到及时清理,分析增量“两金”与同期收入增长是否匹配。
(3)关注“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4、关注重点业务,揭示经营风险
(1)关注债务风险。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被金融机构抽贷、限贷,债券发行难度加大,资金接续和持续经营面临极大压力。
(2)关注资金存在缺口、资金成本过高、债务结构不合理、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债券临近兑付期,偿债压力较大的企业,密切关注资金头寸安排情况。
(3)关注贸易业务风险。国资委要求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对与主业无关、占资多、风险大、效益低的贸易业务进行清查,严格收入确认条件,对无交易实质的“空转”贸易以及变相融资行为不得按照贸易业务确认收入。
(4)关注资金管控风险。私设“小金库”、违规出借资金、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等问题时有发生。关注各级各类子企业重大资金异常变动、关联方往来、银行未达账项等情况,排查资金风险。
(5)高度关注特殊子企业和特殊业务风险。近年来,中央企业境外业务、金融业务和垫资业务快速发展,要加大对境外子企业、金融业务和BT、BOT、PPP等垫资业务的关注力度。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1、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挂牌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应披露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如存在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净资产为负;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且亏损额逐年扩大;存在债券违约、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失联或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拖欠员工工资或者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主要生产、经营资质缺失或者无法续期,无法获得主要生产、经营要素(人员、土地、设备、原材料)等事项的,须详细说明该事项产生的原因、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的影响。
(2)扶贫与社会责任
挂牌公司在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结合企业扶贫的具体举措,描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挂牌公司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年度报告附注部分应披露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及调整前后的数据。
(4)正确理解“控制”的涵义
挂牌公司应关注持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的比例对控制权的影响,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以及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判断是否具有决定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企业合并的类型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5)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应编制年度报告内容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正文部分相关内容进行编制。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须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
2、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股转系统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审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审计业务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对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重视程度,在事务所内部选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熟悉资本市场的注册会计师承担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关注挂牌公司收入确认、合并日确定、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准备、研发费用资本化、股份支付、金融工具分类等重点问题。
(2)提高风险意识,关注挂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应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通过主办券商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由于融资、分层、IPO及对赌等可能引起修饰财务报表的情况;关注现金收支、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金融衍生品投资、对外抵押担保等内控风险事项;根据企业的收入、净资产、偿债能力等运营数据,评估挂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相关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neeq.com.cn/notice/3297.html
四、北京证监局《关于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北京证监局2017年1月23日的《关于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理念下,2016年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市场禁入人数也达到历史峰值。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各司其职,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年报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
1、年报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问题提示
(1)上市公司需要立足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
(2)完善财务基础,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性
公司应通过明确财务信息披露责任人、完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发挥内部督查作用、建设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高水平队伍等措施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3)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核算准确性
谨慎运用会计专业判断,公司应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结合业务实质,详细论述会计判断的依据。对于准则未明确的专业判断,公司应制定明确详细的会计政策,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保持会计政策执行的前后一致性,不能随意变更。
关注并购重组(购买日、控制、或有对价、商誉)相关问题、限制性股票、产业投资资金等新业务的会计处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认真学习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2、对事务所执业要求包括:
注:致同的分析成果是基于公开发布的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篇研究不应视为专业建议。未征得具体专业意见之前,不应依据本系列专题所述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以上内容来源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