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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从今日起上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7月1日前销售的定期机票,如需要更改为7月1日以后的航班并换机票,也将按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征收。

  最近一次上调燃油附加费标准是在去年的11月5日,当时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5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80元提高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