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会计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取得了显著成就。企业会计标准进行了重大改革,会计法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注册会计师事业蓬勃发展,会计队伍日益壮大,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会计理论研究活跃、深入,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展开。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坚持改革开放的结果,是始终坚持真抓实干的结果,为我国会计事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指导未来五年乃至二十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新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化改革的科学发展观,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中国会计的国际影响为着力点,以加强机制建设、标准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理论建设为支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人为本,实现会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未来五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模式框架。其基本点是:第一,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协调并用,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基层单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会计管理体制;第二,健全与国际惯例持续趋同并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体等效,实现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监管、评价紧密联动、相互支撑,具有中国特色、能够产生较好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审计、内部控制标准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第三,健全与现代企业管理和实施国际化战略相适应,能够满足不同服务对象、国内外不同市场需要,能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精细化、高端化、信息化、网络化服务的会计审计服务体系;第四,健全能够较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市场调节、企业和投资者需要,充分及时反映企业运行状况、资本市场变化和宏观经济走势并能与世界市场情况作对比分析的会计信息和指标体系;第五,健全能够全面提升会计队伍业务素质和诚信水平,会计基础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相结合、具有国际水平并融入国际的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第六,健全既具中国特色又有国际影响、对会计教育和会计实务具有先导作用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在实现以上目标的基础上,再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成熟、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实现会计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健全会计管理体制
3.进一步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根据《会计法》关于“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的规定,财政部门对全社会的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中央、地方、部门之间以及各级管理机关与基层单位之间在会计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调动和发挥地方、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各级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完成会计管理的各项任务。
4.转变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会计工作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或地区性的会计工作发展目标。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应当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搞好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且不断改进管理会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5.健全会计的职业管理制度。应当从转变政府职能和会计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研究会计职业自律性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会计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依照法律和组织章程设立的社会团体,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实现会计管理法制化。要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会计法》,进一步加强会计法规建设和管理,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会计工作有法可依。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会计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与会计工作相关的人员知法、守法。要研究建立会计法规的执法体系,强化会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的执行力度和保证措施,维护会计法规的严肃性。要定期组织会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
三、健全会计信息管理体系
7.健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并及时准确地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级财政、税务、审计、工商和行业监管机构等部门有权依法对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实施监督。
8.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适时修订小企业会计制度,形成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核心的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规范和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和会计行为,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配合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创新,强化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9.建立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要求,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稳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适应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营利企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需要,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体系,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质量,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10.加强对实施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和监管。开展会计准则体系的宣传培训、跟踪调研,建立统计分析数据库,积极主动地与国资委、证券、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及部内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对执行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应督促整改、重点监控。对恶意对抗且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并依法处理。
1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标准和实施体系。建立和完善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核心、以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评价规范为主体,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同时,建立以财政及有关部门为引导、各单位具体实施为基础、会计等中介机构咨询服务为支撑、政府监管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
12.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市场经济基础,维护公众利益,积极推动公司、企业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健全有效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上市公司为重点,结合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披露机制和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制度,硬化制度要求,强化监管服务。
13.逐步实现会计信息化,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资源。财政部门要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强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按照“数出一门,信息共享”的目标,搜集和利用以财务会计报告信息为基础的会计信息化,逐步建立会计信息统一发布、查询和维护制度,保证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人合理质疑和查证权利,满足社会公众和国家宏观调控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四、健全单位会计管理体系
14.健全会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和有关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保证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保证及时提供内部管理需要的信息和资料。要强化会计监督,保证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15.发挥企业会计的管理职能。应当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建立企业管理会计体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充分发挥会计的预测、决策、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功能,参与企业的筹资、投资、资产重组、技术改造、签订经济合同等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加强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并保障他们依法行使职权,从组织上保证会计管理职能的实现。
五、健全社会审计和咨询、服务体系
16.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建设,构建科学的行业管理体制。推进《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研究细化市场准入、执业标准、职业保险、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健全以《注册会计师法》、行业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多层次行业法规体系,保障和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职能和自律管理职能,构建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各负其责、相互衔接、运行顺畅、反应快速的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7.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要建立一支独立、公正、诚信、勤勉、业务素质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社会信誉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严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逐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制定包括学校教育和后续教育在内的中、长期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培训注册会计师,培养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改善注册会计师知识结构。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培训注册会计师骨干和师资力量。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改革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研究建立与国际对接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为行业选拔和培养国际化注册会计师人才。
18.规范和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会计师事务所依照法律和市场规则自主经营,独立开展业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鼓励开展公平竞争,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质量。要扶持和促进国内规模大、信誉好、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走国际化道路,争取一定数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在国际市场上创出民族品牌。
审计服务与会计咨询应适当分离,逐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制度。企业应当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9.培养和发展会计咨询、服务市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拓展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会计信息业务,依法开展管理咨询、代理记账、设计制度、培训人员等方面的业务,实现会计咨询、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要加强对会计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规范的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序开放会计服务市场,大力创造条件支持会计咨询服务业参与国际会计市场竞争。
六、健全会计人才评价、选拔和培养体系
20.健全和完善会计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学、严格、公开、公平的会计职业准入、退出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通过制度创新,转变管理方式,改进检查方法,加强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作情况,依法行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推行会计从业资格实行网络考试,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保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和质量。
21.深化现行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规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办法,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逐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梯型评价体系。加强对驻华境外相关会计职业资格的管理,建立与境外相关会计职业资格的对接机制。
22.深入开展和贯彻落实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规划。根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用10年左右时间内,在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学术四个方面,共培养出1000名左右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会计事业国际发展战略要求的领军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的辐射作用,形成自下而上、全国联动的高端人才培养机制,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加强与中组部、人事部、国资委等人才使用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使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切实发挥这些领军人才的作用。
2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逐步建立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人员行为守则和诚信档案等制度,逐步形成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继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将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纳入会计执业准入、会计技术资格考评、会计人员晋升和评比表彰的一项重要条件。逐步实现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资源全国互联互通,建立会计人员信用评价系统,提高会计职业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24.完善和实施会计人员评选表彰制度。按照《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表彰办法》规定,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行“3年一大评、1年一小评”原则,分别从基层会计人员、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注册会计师、会计理论工作者、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人员五个方面,评选表彰在扩大改革开放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坚持准则、诚信职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
25.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制。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促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法制化。研究制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建立适合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会计人员学习的继续教育内容,形成涵盖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五个方面的培训知识体系,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不断创新、丰富继续教育手段、方式,逐步实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需施教”的目标,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七、深化会计、审计准则国际等效和会计国际交流
26.深化会计、审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国际趋同与等效。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实现趋同的基础上,积极实现中国与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国家会计、审计准则等效,促进中国企业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告,获得欧盟、美国的认可和接纳。继续落实内地与香港会计等效后续工作,解决两地在对方上市企业,按照各自会计准则编制、并经当地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当地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告,可获对方上市地监管机构接纳。加快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体相关规范的趋同和等效工作。
27.加强会计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提高我国在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继续深化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欧盟、美国的双边机制,与日韩、亚欧的多边机制,并在财经外交框架下,逐步启动中日、中英等会计对话,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企业跨国融资、平等参与贸易竞争等方面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28.加强会计市场开放双边、多边谈判和合作机制,维护国家主权、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利益。研究国家和地区间会计职业资格准入、考试科目互免的磋商和谈判工作,规范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进入我国开展会计及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争取在国际会计职业界和国际资本市场的更多话语权,为会计服务业走出去争取政策支持和创造便利条件。
八、加强会计理论研究
29.研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总结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30年的基本经验和已有理论研究成果,探索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监管和评价之间的内在联动关系,研究会计指标体系,强化会计研究成果转化,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先导作用的充分发挥。
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会计理论研究,引导和支持中国会计学会、行业会计学会和地方各级会计学会积极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会计理论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局面。
要注意引导会计教育,使会计教育与会计改革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不断培育复合性、优秀的会计人才。
30.要建立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评价、奖励机制,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涌现。要重视对世界各国会计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的研究,为我所用。会计理论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服务。要在发展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同时,推选实证研究等现代研究方法。要倡导理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好理论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要加大对《会计研究》杂志改革,提高其国内外影响。
九、加强组织领导
31.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要加强规模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会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事业的发展。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要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32.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会计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会计改革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财政经济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了顺利完成会计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应当组织各方面的大量参加,并进行适当的分工和协作。要加强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各地区之间以及会计理论工作者、教学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共同研究会计改革动向和前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把握会计改革的主动权,推动会计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