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面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我会起草了《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请各地注协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于9月26日(周一)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会。联系人: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行业“十二五”规划)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工作方案》、《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等,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新业务拓展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在深入分析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提出的行业发展新战略。贯彻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对于深入落实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有效解决行业传统市场饱和、专业服务分营、恶性压价竞争、服务范围收窄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行业转型发展与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总体工作思路
各级注协、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围绕“创机制、建制度、搭平台、强保障、广推介”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
创建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满足各方专业服务需求为核心任务,各级注协、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与新业务拓展工作相关各方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枢纽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围绕服务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以行业“十二五”规划为总抓手,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确立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制度框架,稳步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
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在深入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以及走出去政策方向的基础上,探索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作为新业务拓展创新和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及服务需求对接实施平台。
强化专业服务保障。大力开展新业务领域专门培训,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人才保障;重点开展新业务项目指南的开发,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项目指导;着力开展新业务重点课题研究,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持。
拓展交流推介阵地。做好新业务拓展做法经验的总结交流。组织新业务拓展洽谈、交流、促进、推介活动。以“新业务拓展网页”、 “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各地注协网站和信息化工作平台为主阵地,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工作成果的推介动员力度。
三、确定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行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总体目标,即审计业务收入年增长保持在10%以上,非审计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一年开好局。2011年是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第一年。明晰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总体思路,在“创机制、建制度、搭平台、强保障、广推介”五个方面全面启动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工作,确保新业务拓展战略高起点启动,并力争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中注协负责制定新业务拓展的通体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业务指导目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措施,加强对新业务标准指南建设、人才培养和研究工作的保障与指导。各地注协把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作为本地行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创建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承接重点拓展项目,开展人才培训。事务所抓住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结合本所市场定位、服务品种和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业务种类和范围。
三年打基础。2013年实现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新业务拓展结构布局任务完成过半。到2013年,推动行业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结构、服务区域布局结构、行业产业化布局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在国家重点经济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建设30个以上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推介1000家执业质量好、专业素质强、能够提供高端服务的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的任务完成过半,使得行业服务国家、区域、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点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新业务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过半。集中整合中注协、各地注协、事务所、各国家会计学院和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院校(系)及社会专业机构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资源,到2013年,行业领军人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任务完成60-70%。事务所拓展新业务的基础性工作完成过半。通过推动政策引导、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重点支持服务等措施,使得事务所发展目标得以落实并实现任务完成过半。扶持10家左右大型事务所重点服务重点行业和区域以及跨国公司和特大型企业集团,培育20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服务小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和“三农”领域。新业务拓展的保障措施与工作机制得以建立。新业务领域拓展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新业务重点项目执业标准指南建设基本满足;新业务拓展多方合作的工作机制基本成型。
五年新跨越。到2015年,全面完成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业务战略实施各项目标和任务。通过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实施,使得行业发展结构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基本适应,行业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行业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带动行业发展的区域布局结构、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结构、国内与国际业务结构、人才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基本合理,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显著加强,行业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四、全面落实新业务拓展重点任务
(一)持续拓展审计鉴证服务
持续拓展和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推动落实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
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
开展“走出去企业”和“企业走出去”延伸审计服务。为在香港等资本市场上市的内地企业、国际资本市场中心创建后境外企业来华上市实施审计服务。
(二)大力开发非审计服务
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资本运营全程鉴证的优势,拓展 “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资源规划(ERP)管理系统流程设计、企业整体税负评价、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咨询等咨询服务。
引导中小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三)拓展产业结构调整专业服务
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的供给能力。开发高端服务产品,特别对服务业关键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服务。重点拓展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影视、设计、旅游、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咨询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调整升级的业务项目。
挖掘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业务项目。积极开发对传统工业新型化、战略性和新兴工业产业的发展的专业支持服务。深度挖掘以降低制造成本为目的,研发、制造、营销和服务环节的工业产业链的专业服务品种;拓展以提升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为目的,对研发、设计、营销、品牌培育、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专门化分工等关键环节与生产性服务环节的专业咨询业务项目。
开发和承接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支持服务业务项目。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业务品种,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业务。积极参与“三农”投资与绩效的审计鉴证服务。
(四)保障国家行业区域发展重点布局支持服务
围绕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方向重点,开发和承接高端业务项目。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边疆民族地区扶持发展等战略,着力推动行业区域协调发展。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及其重点产业布局,提供战略咨询、产业规划、专业鉴证等支持服务。
围绕支持国家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开发和承接特殊领域业务项目。围绕重点经济圈(带、区)、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金融核心区、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地区等,配合国家发展重点领域,有重点地配置行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改进服务能力,实施行业发展重点布局。
围绕发挥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和承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业务项目。继续引导支持行业在中心城市的加快发展,使之成为行业新业务项目创新拓展服务资源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源动力。
围绕积极拓展边境地区“桥头堡”业务项目,发展中国-东盟“两廊一圈”、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与周边国家的投资与贸易会计服务,建设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边境地区会计服务“桥头堡”。
(五)创建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搭建新业务拓展创新的重要载体及服务需求对接实施平台。围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创建30个左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对于尚未达到示范基地标准,但在某一区域、领域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设立一批试点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各项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以中注协为龙头,以地方注协为纽带,以事务所和广大会员为主体,以其他相关各方为支持的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依托全国秘书长工作会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联席会议、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体制,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的部署与商议机制;二是依托新业务拓展巡回论坛等活动,建立和完善交流促进机制;三是依托新业务拓展网页、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及各地协会网站等信息化服务手段,建立和完善网络化的工作与服务机制;四是依托各地新业务重点拓展项目,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的责任机制;五是依托《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二)推动协调战略扶持政策出台
中注协要推动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支持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的政策措施,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创造有利政策环境。各地注协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推动本省区市和相关各方出台新业务拓展的优惠政策,要会同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合作方建立健全配套政策。
(三)落实各地认领新业务拓展项目
中注协要定期编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各地注协要结合本地实际,滚动编制《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组织指导事务所重点挖掘一批“一特三高”重点项目,对重点推动认领的新业务拓展项目,要借助各种渠道加强推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事务所要积极参与各地重点推动新业务项目的拓展,积极参与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和承接各类新业务项目。
(四)全面加强新业务领域人才培养
各地注协要将新业务领域人才培养纳入本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争取纳入本地区制定的相关人才发展规划。鼓励各地注协借助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院校(系)、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等力量,多渠道加强新业务人才特别是“一特三高”业务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各地注协、事务所分类分级开发新业务培训教材。支持、鼓励和推动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院校(系)开设法务鉴证会计、投资绩效评价、环保会计、企业战略管理、社会责任评价、风险管理与评价、信用评级等学科和专业方向,培养新业务领域专门人才。
(五)配套制定新业务专业标准指南
中注协结合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组织制定业务指导目录、标准指南、指导意见。各地注协要积极结合本地新业务拓展的实际,研发新业务指南。鼓励各地注协之间联合合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研发新业务项目承接、风险管理、独立性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指南。鼓励各地注协开展新业务专项课题研究。事务所应结合本所实际,研发适应本所的新业务项目专业指南和工作底稿,建立健全审计鉴证业务独立性的管理程序,构建新业务拓展的技术保障和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六)开拓新业务交流推介阵地
中注协依托注册会计师论坛、中国-东盟论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联席会议、服务贸易“京交会”等,打造品牌交流促进活动。各地注协要探索新业务拓展战略交流推介的方式和途径,通过论坛、洽谈会、推介会等方式,依托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所在地区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事务所要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客户群需求和服务方向重点,主动走访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听取有关服务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注协和事务所要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平台、平面广告以及协会交流宣传平台等方式渠道,及时推介、传递、宣传新业务拓展成果,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