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评协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以评估准则形式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提出具体指导。
2007年11月,评估报告准则发布。评估报告准则普遍适用于各种资产类型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资产评估业务,其制定思路是以规范评估报告内容为主,不涉及评估报告具体形式。
根据评估报告准则的要求,为体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中评协在财政部相关司局和国资委产权局的指导下,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研究,制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根据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参考国有资产法立法思路,经征求相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充分体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对评估报告的要求,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规划为三个项目。一是《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国资委系统、财政部系统管理的经营性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起草思路,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遵循评估报告准则的要求,格式则主要考虑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的要求。指南中规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专用说明材料构成。与评估报告准则相比,增加了评估明细表、专用说明材料。评估明细表为评估报告准则要求的附件内容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的细化。专用说明材料仅供申请核准备案评估报告使用,主要包括《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资产评估说明》两个部分。《资产评估说明》与现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格式中的“评估说明”功能类似,但删减与评估报告正文部分重复的内容。